土地徵收

12/12下午六點半,一封來自土地正義的邀請函(含土徵懶人包)

各位關心土地正義的朋友們大家好:

  日前政府揚言,要在這個會期通過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正草案。然而,目前躺在立法院的官方版本草案,是一部徹頭徹尾的假修法。官方版的草案,只顧自己的利益與方便,對於民間的關鍵訴求完全不予採納,甚至悍然拒絕與人民溝通,跳過立院議事應該進行的正常程序,直接逕付二讀,密室協商!如果政府真的有修法的誠意,就應該以民間版為基礎公開協商;現在這種黑箱的做法,顯見政府只是把修法當成選舉操作,假修法,真騙票

  長期以來,推動土地徵收惡法的修正,進行體制改革,一直是台灣農村陣線與捍衛農鄉聯盟的優先目標。為此,我們在去年11月12日正式提出民間版本的修法草案,期待能夠從制度上遏止浮濫徵收、圈地滅農的荒謬現象。然而,承諾「儘速修法」的政府,不僅一再拖延提出官方版草案的時間,甚至接連在立院程序上杯葛民間版草案。今年8月,我們好不容易等到的官方版草案,竟然是一部嚴重閹割、通篇玩弄文字遊戲、換湯不換藥、舊酒裝新瓶的無恥法案

  面對政府的蠻橫無理,我們秉持最大的理性與耐心,提出六大堅持,對等要求朝野兩黨,同時,我們懇請所有的朋友與農民一起站出來,展現人民的力量。2011年12月12日下午6點半,全國農民將會齊集凱道,發出「土地正義、不容妥協」的怒吼!值此關鍵時刻,農民們非常需要所有朋友的支持!因此請關心土地正義的朋友們,12月12日下午6點半,務必來凱道一聚,和農民站在一起,除了給農民們加油打氣外,也表達我們堅持謹慎修正土徵惡法的心聲!之後的13、14日兩天,立院預計將會進行馬拉松式的法案審查,因此從13日下午開始,農陣與農民們將會持續在立院大門口靜坐,監督院內法案審查,直到修法結果出爐或休會為止。在此誠心誠意地邀情各位支持土地正義的朋友,屆時請一起來立院監督審查!

  這是一場具有高度正當性的人民自主行動,不管面臨多少困難,我們都會堅持我們的立場與信念,堅守土地正義的底線!由於目前正值選舉敏感期間,因此有一些注意事項要請各位前來參加的朋友協助:

1. 堅持和平、理性、非暴力的行動!
2. 歡迎任何關心土地正義的朋友前來參加,並請盡量穿著白色或淺色的上衣
3. 婉拒任何與選舉有關的東西(如旗幟、標語、傳單、衣物等)!

  

土地正義,在此一戰!我們需要任何一個關心的力量!
12月12日晚上6點半,相約凱道,不見不散!

台灣農村陣線、捍衛農鄉聯盟 敬邀   [閱讀全文 » ]

12/7行動報告與12/12-14行動預告

各位朋友大家好:

12/7下午農陣、農盟在立法院前召開的記者會,有賴各位朋友事前廣為傳佈,除了各地自救會的長輩之外,也有不少關心的朋友和青年到場聲援,一起給農民加油打氣,非常感謝大家!今天現場除了有重量級的地政學者林英彥教授到場贊聲之外,農民和青年代表也準備了4個玻璃瓶,寫著「欠缺公義」、「圖利財團」、「浮濫徵收」、「圈地滅農」,諷刺政院版的草案是「舊瓶裝新酒」、「換湯不換藥」,然後代表們當場把玻璃瓶摔碎,象徵絕不接受政府這樣的唬弄!此外,也準備了給三黨總統候選人的邀請函,邀請他們下週一親自來到凱道,實際和農民面對面,傾聽農民,與農民對話!   [閱讀全文 » ]

土徵條例關鍵條文民間版、官方版、通過版超級比一比!

土徵條例關鍵條文民間版、官方版、通過版超級比一比!

民間版 官方版 通過版
貫徹優良農地保護,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第1-1條要求特定農業區原則上不得徵收! 第3-1條大開徵收特定農業區之後門,僅象徵性宣稱特農區土地不得納入勘選範圍,例外條款卻包山包海,形同虛設! 拒絕接受民間版第1-1條之規定,維持官方版第3-1條之內容,具體的文字改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除零星夾雜難以避免者外,不得徵收。但國防、交通、水利事業、公用事業供輸電線路使用者所必須或經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所需者,不在此限。」目前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相當浮濫,尚在進行中的竹北台知園區計畫即為著例;例外條款納入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保護特定農業區之規定幾乎等於被架空。
公益性與必要性評估為遏止浮濫徵收之第一道把關機制,第3條、第4條、第4-1條建立明確衡量標準,避免政府恣意判斷;第13-1條要求開發單位於徵收計劃書中檢附公共利益評估報告,接受各界檢驗,期能落實公正、客觀、實質之公益性與必要性評估。 第3-1條僅象徵性寫上「公益性」、「必要性」之字眼,無法有效改善「公益性、必要性由政府說了算」之流弊,亦違反大法官釋字第409號解釋認為徵收「法律規定應不厭其詳」之意旨。 第3-2條納入民間版第4-1條所要求之大部分公益性具體評估標準;第13-1條也納入民間版第13-1條所要求之公益性與必要性評估報告。但民間版第3條、第4條所要求之必要性具體評估標準,仍被拒絕納入;第4條甚至連象徵性地放入「公益」、「必要」等字眼都被拒絕。
建立實質人民參與程序,第11條要求實質協議價購程序、第13條要求實施聽證會制度、第14條要求實質處理人民意見、第15條要求徵審會民間代表比例,拒絕政府壟斷徵收審查程序,棄人民心聲如敝屣! 拒絕採納民間建立實質人民參與程序之意見,仍維持現已廣遭詬病、流於形式之公聽會制度,僅於第13-1條規定開發單位在申請徵收前應通知地主或屋主陳述意見。試問,有哪個開發單位會因為地主或屋主的陳情,而自認其開發缺乏公益性、必要性、補償合理性?僅令地主或屋主向開發單位陳情,而無其他參與機制,實無異於請鬼拿藥單、球員兼裁判,敷衍卸責,莫為此甚。 1. 拒絕採納民間版整套關於聽證會制度的設計,僅願意在第10條規定「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者,若有爭議,應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然而何謂「爭議」,卻未有明確標準,任由行政機關自由心證,形同具文;更需說明的是,民間版要求聽證會必須由作為第三方的徵收審核機關來舉辦,但通過版卻是交給開發單位來舉辦。已經跛腳再跛腳的聽證機制,連偶爾舉辦時都還要由開發單位來球員兼裁判,實在難以期待這樣的聽證不會流於形式。

2. 拒絕採納民間版第14條要求徵收審核應說明詳細理由、實質處理人民意見之規定。民間版第15條要求徵審會民間代表比例應達三分之二,且明定遴選機制及利益迴避規定,通過版只願接受二分之一民間代表比例,其他要求則拒絕接受,僅以附帶決議方式,另定遴選規則。

徵收係少數人為社會大眾之公益所為之特別犧牲,故應給予完全補償,方屬合理。第30條、第31條要求土地、地上物、農作物應由三位以上不動產估價師進行客觀估價後,作為核發徵收補償費之標準。第33條要求因徵收而造成營業損失或失業,應給予營業損失補償及薪資補償。 第30條宣稱「市價徵收」,然其所謂「市價」,卻交由地方政府自行調查,再提交各縣市政府所設置之「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與現行之「公告土地現值」評定方式幾無二致。「市價」多寡由政府說了算,自己徵收、自己訂價,毫無公信力可言,充其量僅是把「公告土地現值」之文字替換為「市價」,制度內涵分毫未改,操弄文字混淆視聽。質言之,官方所稱「市價」,根本就是「假的市價」,是騙人的把戲,無法杜絕長久以來土地徵收「強制買貨還自行叫價」之惡現象。 1. 第30條堅持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市價」,完全拒絕納入民間不動產估價師作為輔助,甚至連台南縣政府提案由各縣市政府自行委託不動產估價師估價,再交由各縣市政府所設置之「地價評議委員會」進行市價評定之規定,都徹底拒絕。更離譜的是,即使是這種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的「假市價」,通過版仍在第63條規定,其施行日期特別由行政院另定之。換言之,只要行政院不訂定施行日期,未來的徵收就永遠不必按照市價(即便是假市價)來補償。在修法的最後一刻,政府連自己唯一主打的賣點,都變相跳票,根本是惡意欺騙人民。

2. 拒絕接受民間版第33條之要求,給予因徵收而失業者薪資補償。

人民為公益特別犧牲,徵收導致無家可歸,政府本有義務負擔起照顧責任,對其進行妥善安置。第34條要求發給合理之遷移費、第34-1條要求為因徵收而無屋可住者訂定安置計畫,期能有效降低徵收對人民所帶來之衝擊。 第34-1條將安置對象限定為徵收公告「一年前」有居住事實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人口」。但以現今社會房價之高,許多所得水平一般之家庭,都未必隨時有能力購屋、租屋;當人民為公益特別犧牲、因徵收而無家可歸後,卻還要自己設法購屋或租房,實在太過苛刻。若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應優先安置,在比例原則之考量下尚屬合理;但除有居住事實一年以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外一概不安置,實屬立法失當,剝奪人民平等受國家照顧之權利。 第34-1條拒絕全面安置所有因徵收而無屋可住者,僅願意在「徵收公告一年前有居住事實」與「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人口」等條件外,另外再加上「情境相同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社會工作人員查訪屬實」之條件。
當前區段徵收之實踐已成政府搶奪人民財產以充盈財政之歛財工具。由於區段徵收得以抵價地代替徵收補償費,故政府不必事先支付龐大補償費,可有效降低開發成本;而農地轉建地後之稅負收入及政府得以趁機取得大量配餘地供標售、標租、設定地上權,均使政府有利可圖而大量興辦區段徵收。為遏止此浮濫之現象,第38條要求申請區段徵收前應於地方舉辦公聽會、第39條要求抵價地比例下限由40%提高至55%、第44條刪除配餘地得逕行標售、標租、設定地上權之規定,使公有土地利用能回歸土地法正當程序,減少辦理徵收誘因,避免政府趁機歛財。 第40條規定申領補償費與申領抵價地得於政府同意之情形下互換、第43-1條規定「以地易地」條款,現行重大爭議條文幾近一字未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毫無反省,無視日益擴大之民怨。 僅願意修改第38條之規定,將區段徵收前應舉行之「說明會」改為「公聽會」,其餘全面維持官方版條文,民間版所提出之一切要求,連一個字的改動幅度都不肯接受。

1000518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民間版

1000825土地徵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政院版)

1001014土徵條例現行法(1213修法前)、民間版、政院版條文對照暨逐條說明

1001213土地徵收條例修法通過版本

《土地徵收條例》 關鍵時刻、六大堅持

《土地徵收條例》 關鍵時刻、六大堅持


六大堅持


關鍵條文

堅持一:

貫徹優良農地保護、維持國家糧食安全

第1-1條:堅持特定農業區不得徵收!
堅持二:

建立實質公益性、必要性評估標準

第3條、第4條:堅持必要性評估明確標準!
第4-1條:堅持公益性評估具體標準!
第13-1條:堅持徵收計劃書檢附公共利益評估報告,並明定其應記載事項,俾使民眾於參與程序中得加以檢驗!
堅持三:

建立實質人民參與機制

第11條:堅持實質協議價購程序!
第13條:堅持落實人民參與之聽證會制度!
第14條:堅持主管機關實質處理人民意見!
第15條:堅持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之民間委員比例及應具備之專業背景!
堅持四:

落實完全補償原則

第30條、第31條:堅持由三位以上不動產估價師客觀進行市價評估!
第33條:堅持合理之營業損失及薪資補償!
堅持五:

建立明確安置規範

第34條:堅持發給合理遷移費!
第34-1條:堅持一視同仁安置因徵收而無屋可居者!
堅持六:

矯正區段徵收惡法

第38條:堅持申請區段徵收前,應於地方舉辦公聽會!
第39條:堅持將抵價地比例下限由40%提高至55%!
第44條:堅持公有土地利用應回歸土地法正當程序,刪除配餘地得任意標售、標租、設定地上權之規定!
特別強調:「預標售」開發方式於法無據,行政機關膽大妄為,依法行政淪為口號,應立即全面停止

【慎審土徵法、關鍵時刻、六大堅持】記者會 新聞稿

馬政府無動於衷、土地徵收條例修法全破功

徵地急驚風、修法慢郎中

【慎審土徵法、關鍵時刻、六大堅持】記者會 新聞稿



去年6月,大埔發生怪手毀田事件,導致大埔阿嬤含恨而終,激起全民公憤。時至今日,全台各地徵收案仍然方興未艾、有增無減,甚至有百歲人瑞面臨迫遷,終日無法安眠!然而,目睹數十個農村及社區遭逢強制徵收、數千名農民夜宿凱道、無數學子齊聲怒吼,這一切的一切,馬政府卻仍然無動於衷!土地徵收惡法依然無時無刻霸凌著人民!立法院院會將於本月14日休會,但當朝政府悍然拒絕與人民溝通,竟於11月11日將研商中的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逕付二讀,並交付朝野協商,遂行密室政治。這種形同對人民霸凌的反民主動作,突顯了政府敷衍了事、草率行事,在大選前假改革、真騙票的惡行。對此政府之嚴重失格,台灣農村陣線、捍衛農鄉聯盟、土地正義大聯盟等民間團體在憤怒之餘,仍秉持最大的理性與耐心,提出「六大堅持」,呼籲朝野兩黨,值此關鍵時刻,謹慎回應人民訴求、妥善審議土徵條例草案。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目前徵收案的浮濫已經是天怒人怨,如果仔細檢視這些徵收案,大部分都不符合徵收公益性、必要性、比例性等前提。民間版為此規劃了完善的制度,但政府卻為自己利益與方便,對人民意見視而不見,更推出一部荒謬到極點的修法草案,難道真的要把人民逼上絕路,發動一場台灣版的茉莉花革命?地政界重量級知名學者林英彥教授也到場表示意見,指出當初政府委託其進行土地徵收制度的研究,其參考日本土地收用法,對土地徵收制度做了完整翔實的修正。豈料研究法案進了行政院,卻被改得面目全非,官員的怠惰與對人民的輕視實已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捍衛農鄉聯盟代表、灣寶農民張木村表示,現在全台有上萬公頃的農地被徵收,影響農民不計其數,這些農民都只是想要安居樂業,安份種田,沒想到現在連這麼平凡的希望政府都要奪走。張木村呼籲政府不要小看農民的力量,如果依舊如此強盜蠻橫,農民的行動只會一波接著一波,一次比一次更激烈。


為了諷刺政府修法新瓶裝舊酒、換湯不換藥,現場農民也準備了數個大瓶子,寫著「欠缺公義」、「圖利財團」、「浮濫徵收」、「圈地滅農」等字樣,在立法院大門口當眾摔破,象徵農民拒絕戲弄人民、輕視人民的草率修法。除此之外,現場所有參與的農民與民間團體也共同發出聲明,將在12月12日下午6點半重返凱道,向這個視人民權利如糞土的政府發出最嚴重的怒吼!屆時也將邀請三黨總統候選人親臨凱道現場,要求其真正傾聽農民的聲音、與農民進行實質對話,不要只是再空喊政策口號,令修法成為空中樓閣。



訴求重點:

一、人民站出來:數十位被徵收地區的農民代表、社區民眾與重量級地政學者與站出來、呼籲慎審、速審土徵法!

二、抗議馬政府失信於民,號召千名農民2011年12月12日再上凱道!

三、關鍵時刻、六大堅持:1.貫徹優良農地保護;2.建立實質公益性、必要性評估標準;3.建立實質人民參與機制;4.落實完全補償原則;5.建立明確安置規範;6.矯正區段徵收惡法



出席名單:
地政界重量級知名學者 林英彥
竹南大埔自救會發言人 葉秀桃
捍衛農鄉聯盟代表  張木村(灣寶農民)
土地正義大聯盟發言人 黃國書
竹北84歲老農  謝見祥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  徐世榮
人權律師  詹順貴




新聞聯絡人:
台灣農村陣線 陳平軒0972-207-522 蔡培慧 0932-349-866
政治大學地政系 徐世榮教授 0911-305-938   [閱讀全文 » ]

馬政府無動於衷、土地徵收條例修法全破功

馬政府無動於衷、土地徵收條例修法全破功

徵地急驚風、修法慢郎中

【慎審土徵法、關鍵時刻、六大堅持】記者會 採訪通知

記者會時間:2011年12月07日,下午二點半
記者會地點: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門口

2010年6月大埔怪手毀田,激起人民公憤,大埔阿嬤含恨而終、百歲人瑞無法安眠、數十個農村及社區面臨強制徵收、數千名的農民夜宿凱道、無數學子齊聲怒吼!這一切的一切馬政府無動於衷!土地徵收惡法依然霸凌人民!

立法院院會將於於本月14日休會,然而當朝政府拒與人民溝通,於11月11日將研商中的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逕付二讀,並交付朝野協商。這種形同對人民霸凌的反民主動作,突顯了政府敷衍了事、草率行事,在大選前假改革、真騙票的惡行。

對此,台灣農村陣線、捍衛農鄉聯盟、土地正義大聯盟等民間團體在憤怒之外,秉持最大的理性與耐心,提出「六大堅持」。呼籲朝野兩黨,值此關鍵時刻,回應人民訴求、慎審土地徵收條例。

訴求重點:

一、 人民站出來:數十位被徵收地區的農民代表、社區民眾與重量級地政學者與站出來、呼籲慎審、速審土徵法!

二、抗議馬政府失信於民,號召千名農民2011年12月12日再上凱道!

三、關鍵時刻、六大堅持:
1.貫徹優良農地保護;
2.建立實質公益性、必要性評估標準;
3.建立實質人民參與機制;
4.落實完全補償原則;
5.建立明確安置規範;
6.矯正區段徵收惡法

出席名單:

重量級地政界學者
竹南大埔自救會發言人 葉秀桃
捍衛農鄉聯盟代表  張木村(灣寶農民)
土地正義大聯盟發言人 黃國書
竹北84歲老農  謝見祥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  徐世榮
人權律師  詹順貴

新聞聯絡人:
台灣農村陣線 陳平軒0972-207-522 蔡培慧 0932-349-866
政治大學地政系 徐世榮教授 0911-30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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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馬總統記者會:《停止浮濫圈地,才是正港土地正義》

土地正義並不容易,但無論如何,我們都會堅持下去
~ 台灣農村陣線

今日(8/24)上午馬總統與副總統蕭萬長、行政院長吳敦義、內政部長江宜樺等人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宣布行政院版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確定將徵收補償由現行的公告現值加成改為市價補償。對此,台灣農村陣線及捍衛農鄉聯盟表示,現行土地徵收實務最大的問題在於徵收過於浮濫,欠缺嚴謹的公益性及必要性審查;在都市計畫區早已過於充足與閒置工業區面積居高不下的情況下(請參見附件一),政府仍可以不斷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或開發工業區以遂行土地徵收。至於應依公告現值補償或依市價補償,是徵收確定後應如何彌補人民損失的問題。民間反抗聲浪,主要在於要求政府應嚴格把關徵收發動要件,然而執政當局卻將問題簡化為補償金額的多寡,根本是避重就輕,搞錯重點。   [閱讀全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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