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規

風雨無阻! 2011-07-16 農民重返凱道

716全台農民重返凱道 捍衛土地正義 守護糧食安全 永續水資源

各位關心台灣農村的朋友,

捍衛農鄉聯盟與台灣農村陣線懇請您,716、717與農民一起重返凱道,捍衛土地正義。

去年的717,大家和來自大埔、相思寮、灣寶、二重埔、璞玉、土城等面臨土地徵收的農民,一起夜宿凱道,要求「圈地惡法 立即停止」。並且在凱道上種滿了「凱稻」,大家一起把被怪手鏟平的田「種回去」。

一年過去了,散布在各地的「凱稻」,在農人殷勤地呵護下,已經收成了兩次。而捍衛土地正義的民間力量,一年來也不曾停歇,各地反徵收自救會連結成更堅實的捍衛農鄉聯盟,民間版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也已經出爐。

相對於民間力量的努力,一年來政府的表現卻是刻意推諉怠惰。兩個去年政府宣稱已圓滿解決的徵地個案,大埔與相思寮,目前都還有農民仍面臨迫遷的處境;行政院長吳敦義與內政部長江宜樺去年承諾要推動修法的土徵條例,行政院至今尚未提出政院版的修正草案。   [閱讀全文 » ]

[新聞稿] 還我土地正義,停止浮濫圈地

公布民間版「土地徵收條例」記者會 新聞稿 敬請採訪刊登

今年7月17日,全台農民與社會大眾夜宿凱道前,高喊:「圈地惡法,立即停止」,正是因為台灣政商之間黑金勾結、違法逐利之陋習由來已久,長久以來,不知有多少平凡百姓的權益白白葬送在這些貪官劣紳的手中,委屈與憤怒卻只能往肚裡吞。近年來,政府更拼命以「公共利益」為名,強推滿足少數廠商與投機客的開發案,以之為藉口,在全台各地進行大規模的圈地徵收惡行。

面對台灣過於浮濫、公共利益定義不明的徵收案,在717農民夜宿凱道抗爭過後,行政院積極調解苗栗大埔與相思寮的個案。行政院提出「房屋原地保留、農地集中劃設」方案,為大埔與相思寮自救會所接受,但保留方案的並不完滿。

苗栗大埔張姓散戶因不符合都市計畫截角標示須退讓五公尺條件,仍要求拆遷;相思寮也因為有三戶散戶離主聚落較遠,未劃入保留區,這些散戶們仍然毫無選擇地只能面臨迫遷的命運,而政府對於這些散戶不理踩的態度正反應了政府只想以鋸箭療傷式的個案解決化解政治危機,相思寮居民王錫溪與陳正宗感嘆政府還是不願意真正解決農民的居住問題與就業務農的權利。

除了個案的解決不圓滿,對於結構性的修法,政府更是完全沒有任何進展。內政部長江宜樺在公開場合承認政府徵收大埔、相思寮等地個案的手段確有疏失,但卻不願意面對土地徵收在公共目的、民主程序、補償機制等結構性的問題。   [閱讀全文 » ]

大埔現況摘要整理

前言

  民國99年6月9日凌晨,兩百多名的警力「護送」共二十多輛的推土機、挖土機進入大埔,鏟挖即將收成的稻田;此事震驚台灣社會,也帶起了後續數波農民反浮濫徵收的抗爭,乃至717三千名農民與民眾夜宿凱達格蘭大道,要求政府正視農業發展並於120日內修改現有的土地徵收條例。當時的社會氣氛之下,行政院欲盡速以個案解決;時至今日,大埔徵地案表面上看似解決,實則進入與政府之間漫長的協商過程。而此刻大埔居民的心靈折磨仍持續著,對於不適行政院方案之住戶,仍繼續透過法律途徑爭取權益。

行政院「原屋保留、以地易地」方案

  行政院於提出「房屋原地保留、農地集中劃設」方案,為大埔自救會所接受;此方案即將住戶原住屋保留(含生活機能建築,如雞舍),並將各戶的農地集中至9公頃的農業區內。

漫長協商過程

  在行政院提出解決方案後,大埔案在新聞版面迅速消失,但這並非代表事情圓滿解決;從方案公布那天至此時此刻,大埔自救會便開始了與政府單位協商的漫長過程。在這段日子內,自救會居民數度到內政部營建署、苗栗縣政府協調;政府單位也曾派員到現場察看,聽取民眾意見;大埔案徵收區的工程也部份暫停施工。   [閱讀全文 » ]

相思寮現況摘要整理

背景

相思寮案乃因為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的開發計畫,因而要迫遷相思寮、萬合農場、農場巷等蔗工百年聚落。在目前國內工業區與科學園區仍有大量閒置用地的前提下,中科仍執意開發二林園區,令人不解。且二林地區附近是廣大農漁牧生產地帶,還有稻米生產專區,中科四期環評問題重重,至今爭議未決,但政府強行在2009年12月25日舉行動工典禮,且在未與居民有資訊對稱完整溝通之下,2010年1月發出徵收公告要求居民儘速領取補償搬走。

相思寮的保留問題從來不是死結,只是政府拖延時間不願意做

2010年1月,相思寮居民北上,透過立委林淑芬的協助,第一次與中科開協調會,會議中,立委林淑芬要求中科做出評估報告,研究相思寮聚落保留的可能性。

2010年2月,中科的相思寮保留報告出爐,由於相思寮主聚落位於科學園區主幹道上,只要稍將道路南移,相思寮即可保留;而萬合聚落則位於滯洪池區域,只要更改滯洪池形狀,也可保留萬合聚落。此份報告代表中科也認為保留相思寮與萬合聚落是技術可行的,但遲遲不願意承認相思寮保留可能性,也不願意處理後續保留事宜。

與行政院長會面,保留態度大轉變

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民間版】

2010-11-11 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民間版本(定稿後修正五版)
聯絡人:詹順貴律師 thomas@justuslaw.com.tw

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總說明

現行土地徵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係民國89年2月2日總統令制定公布施行;並於民國91年12月11日日總統令增訂公布第36-1條。緣因苗栗大埔事件,與各地被徵收農地之農民自救會夜宿集結凱道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並引發人民對政府及憲法法治的高度疑慮,要求修正土地徵收條例之聲浪也逐漸升高。為落實保障人民財產權及生存權之基本人權,強化憲法上比例原則與公益原則在土地徵收條例之地位,使土地徵收程序、人民行政正當法律程序、行政機關之權責、徵收補償及相關行政救濟更為明確,以減少各機關實務運作上的爭議,及人民土地動輒被徵收而生之社會不安定性,並使人民因土地被徵收而受之損失,能獲得「完全補償」。故參酌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多次討論所提建議,擬具本條例民間版本修正草案。

本次修正草案重點為強化比例原則與公益原則在土地徵收條例之地位、落實人民行政正當法律程序及將「完全補償制」予以明文化,將本法各條所稱之損失,皆明文包括「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在內。本草案計修正三十二條、新增六條、刪除二條,共計修正四十條條文

下載全文

還我「土地正義」:民間版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 說明

撰文 / 法農小組、台灣農村陣線

今年6月,苗栗大埔怪手毀田事件震驚全國,電視上,農民衝入田裡以肉身阻擋怪手、母親抱著孩子蹲在田邊哭泣的畫面,令人無限鼻酸。面對蠻橫無理的國家暴力,鉅商財團的步步進逼,農民即使求神問卜,也得不到公理的回答,除了奮起反抗,已經沒有其他的活路。7月17日,全國農民集結凱道守夜,以「土地正義」為口號,提出「停止圈地惡行、修改土地徵收條例、召開全國農業與土地會議」三大訴求,並將一甲地的秧苗「種」到凱道上,要求政府在120天內回應上述訴求,否則將於「凱稻」成熟時,重回凱道,繼續抗爭。如今,扎根於彰化溪洲與高雄美濃的凱稻已經熟成,而民間版「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也已出爐,要正式向這個仍在持續毀農的政府說:「農民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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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條例民間版修法草案 重點條列

撰文 / 詹順貴律師

  1. 明訂不問一般徵收或區段徵收,均應具備公共利益,方能發動徵收;且增訂公共利益的判斷基礎,並規定申請徵收計畫書內須檢附公共利益評估報告。
  2. 為落實憲法對人民生存權與財產權的保障,明訂徵收審議程序應舉行聽證,俾使徵收的申請人與反對徵收的利害關係人可以有充份的論證,以利呈現公共利益的分析是否充份正確;並規定對於徵收申請的准駁,審核機關應詳列理由,以供外界檢驗。
  3. 徵收補償,從現行的「相當補償」,改為「完全(或市價)補償」,以貫徹憲法對人民財產權的保障。
  4. 為配合新訂聽證制度,除「公共利益」的檢核外,徵收的補償是否達到「完全補償」,亦一併改由中央主管機關土地徵收審議會審議,以利納為聽證的項目,祈能藉由聽證程序檢驗徵收案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與該當「完全補償」,以做為准駁決定的依據。

總之,本次修法目的,為貫徹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與財產權的意旨,希望能透過引進公開透明的聽證程序,檢驗徵收案件過去長期被忽略應具備的「公共利益」要件,且一併改採完全補償制度,並規定將徵收補償費先由徵收申請人自行估算,再透過聽證程序交由被徵收人檢驗,以減少過去實際辦理徵收作業時所產生的大量爭訟案件。而且把將徵收補償,一併改由中央主管機關單純審查,既可大量減少地方政府查估作業的人力,又不至於增加中央主管機關的人力,加上透過聽證程序可以有效減少後續抗爭或訴訟,有助於社會和諧。   [閱讀全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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